當至親在香港離世,而需將遺體送返原居地安葬,家屬在承受哀痛之餘,亦需面對一系列相對陌生且繁複的行政程序。遺體出境涉及多個政府部門、跨境文件及法定要求,如未能及早掌握相關流程,或會影響整體安排的進度。
本文為有需要的家屬整理香港遺體出境的主要申請流程,涵蓋死亡登記、出境許可申請、目的地文件安排,以及遺體處理與運送等事項,期望協助家屬在有限時間內,有條理地完成各項準備。
申請遺體出境前的第一步:辦理死亡登記

無論遺體出境將運往何地,辦理死亡登記均為整個程序的起點,亦是後續安排的重要基礎。在現行遺體出境的安排下,相關手續由入境事務處負責。
自然死亡個案:辦理死亡登記
- 家屬需攜同由醫院簽發的死因醫學證明書,前往入境事務處死亡登記處辦理登記。
- 自然死亡個案需於離世後14天內完成相關手續。
- 完成死亡登記後,可即場申領死亡登記記項核證副本(俗稱死亡證明書)。
由於後續多個程序均需提交相關副本,建議家屬於辦理時一次申請足夠份數,以減少日後補領的不便。
非自然死亡個案:等候死因裁判官指示
- 個案需交由死因裁判法庭跟進調查,所需時間一般由數星期至數個月不等。
- 家屬需待死因裁判官發出相關文件(表格11)後,方可繼續辦理遺體出境手續。
- 在等候期間,家屬可先了解其他可預備的文件,並與殯儀公司保持聯絡,以掌握整體進度及後續安排。
重要提示:由於涉及法定調查程序,非自然死亡個案的整體處理時間可能較長。建議家屬及早向具跨境遺體運送經驗的殯儀公司查詢,了解可預先準備的事項,以減少日後遺體出境延誤。
遺體出境:申請「將屍體移離香港許可證」
完成死亡登記後,下一步為申請「將屍體移離香港許可證」(表格9)。此為遺體出境的核心文件,由食物環境衞生署、入境事務處及衞生署轄下的登記處負責處理。
Step 1 填寫申請表格:
申請人可於登記處櫃檯索取並填寫表格SF/BDR/3,填報離世者資料及擬安排遺體出境的時間與目的地。亦可預先於網上填寫並提交,相關部門會再聯絡申請人跟進所需文件。
Step 2 同步提交目的地文件:
在部分情況下,申請人於辦理遺體出境許可時,需同時提交目的地已批准遺體入境的相關證明,包括當地准許下葬文件及入境許可等。
換言之,香港與目的地的遺體出境手續需同步進行,不能待其中一方完成後才開始另一方安排。建議家屬及早向有關部門確認最新要求,以免影響整體遺體出境的進度。
遺體出境:領事館認證與入境安排
除香港方面的遺體出境程序外,家屬亦需聯絡目的地相關機構,取得當地接收遺體所需文件。此部分往往為整個遺體出境流程中,較為費時且變數較多的環節,不同地區的要求及處理時間差異較大。
| 目的地類別 | 主要聯絡機構 | 常見文件要求 | 注意事項 |
| 中國內地 | 中國殯葬協會國際運屍網絡服務中心 | 離世者回鄉證、身份證、死亡登記證明書(表格12)等 | 需另聯絡本港持牌殮葬商安排運送 |
| 海外 | 目的地國家領事館或大使館 | 死亡證明書(或需要翻譯及公證)、入境申請等 | 辦理時間因目的地而異,宜盡早查詢 |
需特別留意,不同國家的辦理時間差異顯著,可能由數天至數週不等。建議家屬盡早查詢最新要求,並預留充足時間處理。
遺體出境前的準備:防腐處理與密封棺木

在完成遺體出境文件安排後,遺體本身亦需作適當處理。一般而言,遺體出境需進行防腐處理,並使用符合規格的密封棺木。
- 防腐處理有助維持遺體狀態,確保運送過程的衞生與安全。
- 密封棺木則需符合航空公司或相關運輸要求。
- 相關安排通常由持牌殮葬商負責統籌。
重要提示:防腐及棺木要求會因目的地及運送方式(空運或陸路)而有所不同。建議家屬及早與殯儀公司確認遺體出境的細節,並按防腐保存時限妥善規劃整體時間。
遺體出境:運往中國內地與海外的主要分別

遺體出境於不同目的地在程序上略有差異,家屬可按實際需要作相應安排。
遺體出境中國內地:
- 除香港出境許可外,需按內地規定辦理相關手續。
- 並透過指定機構協助處理。
遺體出境方式可選擇陸路或空運,視個案情況而定。
遺體出境海外:
- 遺體出境海外一般以空運方式為主。
- 家屬需確認目的地入境要求、文件翻譯及公證安排。
- 離世者的證件是否符合相關規定,再由殯儀公司協助處理運送事宜。
在整個遺體出境過程中,如能及早了解各項程序並與相關機構保持聯繫,有助減少不必要的延誤,讓家屬能更安心地完成送別至親的最後安排。
FAQ
申請「將屍體移離香港許可證」需要收費嗎?
根據入境事務處現行安排,申請「將屍體移離香港許可證」免費。但家屬仍需考慮其他相關費用,例如死亡證明書副本費用、領事館認證費、防腐處理費及運送費等,實際費用視個案及安排而異。
非自然死亡的個案,遺體出境需要等多久?
不一定。若死因涉及非自然因素(意外、可疑情況等),當地可能需要先完成法醫或警方調查程序,取得相關出境文件後方可安排空運。同時,香港一方亦需辦理人類屍體進口許可證,整個過程一般比自然死亡個案需要較長時間。
為什麼同樣是遺體空運,有些個案很快就能辦好,有些卻要等很久?
時間長短主要取決於:死因是否需要法醫或死因裁判庭介入、目的地文件審批速度、防腐安排是否即時可辦,以及航班班期等因素。自然死亡且文件齊備的個案,處理時間一般相對較短;涉及法律程序的個案則可能需要數週甚至更長時間。



